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和聚学术报告厅塑胶跑道地面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和和聚学术报告厅塑胶跑道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缺陷(含产品质量及施工质量)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的质量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
2、质量保修期从跑道工程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在保修期间进出小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各项规定。在维修工作中,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向业主随意解释、说明、****。
2、凡保修维修项目施工涉及业主现场保护和装修恢复的,乙方应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得到业主认可后才能实施,保修维修施工完毕,乙方应恢复其原样。乙方在保修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
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提供的保修施工方案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乙方应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检查确认后,方能撤场,如乙方的保护措施、标识未得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认可,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扣出相应费用。
4、乙方保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乙方自行安表计量或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工程维修完工后乙方直接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否则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5、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保修维修。
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乙方维修的方式,可以同时采用以下几项或采用其中一项均为有效:
6.1、电话通知:以这种方式联络的,乙方须在合同中提供有效的电话号码,乙方提供的维修联系电话应长期有效,乙方的维修联系电话或维修联系人发生变化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甲方用电话通知乙方的,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电话记录为准,甲方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话时间、接电话人姓名、通话内容等,甲方须保留电话记录至保修期结束。
6.2、传真通知:以这种方式联系的,乙方须在合同中提供有效的传真号码;甲方用传真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传真件后向甲方传真回执。甲方将收到的传真回执保留至保修期结束。
6.3、电子邮件通知:以这种方式联络的,乙方须在合同中提供邮箱地址,甲方
将邮件发送记录保留至保修期结束。
6.4、手机短消息:以这种方式联络的,短消息发送至合同中由乙方提供的维修联系电话的手机号码,甲方将手机短消息发送记录保留至保修期结束。
6.5、若乙方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的,需在48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否则,乙方承担有关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向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按本条第8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7、乙方维修联系电话: 维修联系人:
8、乙方不维修,或不能通知到或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完成维修,或维修两次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停止维修,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甲方有对因该问题造成损失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乙方未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要求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2000元,累计计算。
9、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1、在甲、乙双方办理本工程结算时,扣留结算价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2、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由乙方进行,乙方收取成本费用。
3、质量保修金支付:质量保修期满,乙方完成质量保修工作,甲方结清质量保修金,若发生乙方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维修的情;
五、其它:;本质量保修书作为《塑胶跑道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附件2:;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保护甲方;****条:工程维修金,若发生乙方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维修的情况,则视为乙方放弃质量保修金,今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不再通知乙方,并不予支付乙方质量保修金。但所留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有权继续依法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本质量保修书作为《塑胶跑道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一起生效,质量保修期满,乙方完成质量保修工作,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注意:**终条款以双方合同约定的为准。